入学指南 报名要项(全日制)
报名要项(全日制)
入学時期
| 入学時期 | 4月和10月 |
|---|---|
| 学习期間 | 4月入学:1年或2年 10月入学:1.5年 |
| 总上课时间数 | 1年 800小时 |
报名资格
- (1)接受学校教育12年以上(含预定)。
- (2)有考大学资格的中等教育课程修了者。
上述(1)(2)条件满足其中一项、且年满18岁的人有报名资格。
报名期间
〈申请留学签证的学生〉 由申请到入学的顺序| 4月入学 | 前一年的8月1日~11月15日 |
|---|---|
| 10月入学 | 3月21日~5月31日 |
〈现住在日本已有在留签证的学生〉 由申请到入学的顺序
入学的两个月之前开始受理,详细请与学校联络.
※额满为止,请尽早报名。
根据报名情况部分资料在报名截止后也可受理。
详情请查询。
学费
| 选考费(申请留学签证者) | 20,000日元 |
|---|---|
| 入学金 | 50,000日元 |
| 学费 | 1,240,000日元 (2年份一次付清) |
| 940,000日元(1年半份) | |
| 640,000日元 (1年份) | |
| 330,000日元 (半年分) | |
| 诸费 | 伤害保险费 2,000日元 (一年) 学校专门编写的教材费 5,000日元 (半年 × 申请期间) |
- ・ 原则上只有经济负担人在日本国内定居,或OECD诸国、NIES诸国的学生才可以分期交纳学费。
- ・ 选考费、入学金一旦缴纳则不予退还。
- ・ 教材另算费用。
■ 学费退还相关
- (1) 选考费,入学费及伤害保险费均不退还。
- (2) 学费已汇至学校时,用书信或传真的方式将本人亲笔所写的入学辞退书在入学式前交给学校,则可退还学费及杂费(杂费不包含伤害保险费)。
※必须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返还。 - (3) 在中国国内被拒签时,可返还学费与杂费。(杂费不包含伤害保险费)。
※必须提交被拒签的护照复印件作为证明。 - (4) 入学后在最初的半年内退学的情况下,无论有何等理由,最初的半年的学费不予以退返。
- (5) 入学后可返还学费及杂费(杂费不包含伤害保险费)的条件如下:
1.入学半年后,考入大学,并且完成大学入学的所有手续。
2.入学半年后,向学校申请自主退学而学校受理,并且证实本人已经回国。
※上述1,2的情况,只退返未曾授课的学期的学费。
《其他》
・留学生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保险费由个人负担。(在日本入境管理局办理签证相关手续时会被要求出示健康保险证. )
・ 每年实施一次健康检查。
・ 所有的ECC日本语学院的学生都加入[日本语学校学生灾害补偿制度(伤害保险)], 在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或学校内发生的意外及伤害,此保险将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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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要项 | 下载(283KB) | |
| 申请资料 | 下载(313KB) | 下载(79KB) |












